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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練制度

指導員
職權 :
- 可擔任指導員課程、 章別運動員課程 之助教
申請資格 :
須年滿 16歲或以上及通過本會指導員課程考核 歲或以上及通過本會指導員課程考核
或 須年滿 16歲或以上及完成金章運動員課程人士 歲或以上及完成金章運動員課程人士 (可直接申請指導員資格 )

一級教練
職權 :- 可自行開辦指導員課程、 章別運動員課程 及擔任主教 練
- 可擔任一級教練課程、 指導員章別 運動員課程之 助教
申請資格 :
- 通過本會指導員課程考核及一級教練

二級教練
職權 :
- 可自行開辦一級教練課程、 指導員章別運動員課程 及擔任主教 練
- 可擔任二級教練課程、 一指導員章別運動員課程 之助教
- 可受本會委派為指導員課程、 章別運動員課程 之考官
申請資格 :
- 本會註冊一級教練 及 C級裁判
- 通過本會二級教練課程考核

​三級教練
職權 :
- 可受本會委 派擔任各級課程之 主教 練或助教
- 可受本會委 派為各級課程及 章別運動員課程 之考官
申請資格 :
- 本會註冊二級教練
- 最少 三次作為教練 帶隊參賽經驗 (任何組別 ) - 擔任最少三次一級教
練課程主- 最少兩年躲避盤教學經驗
- 對本會有貢獻及經執行委員推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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